撰文:容雅慧
甚麼是正常性愛?實情是,「正常」和「不正常」極難下定義,倘若無須順應於道德、宗教和社會等方面而來的「壓力」,性是否就可以更率性而為?又倘若性交的本意只在於傳宗接代,享受性歡娛是否已屬「不正常」?心理治療師兼臨床催眠學家連峻認為,合法成年人在出於自願的心態下參與的性活動,圴可稱之為正常性活動。
參與kinky sex 的人當然不是變態或心理有問題! 若從傳統方法上拿不到滿足感或需要更強滿足感,好像說點香薰、在浴缸裡做,目的都一樣離不開為增加新鮮感,刺激感,只是『呢堆人』選用『呢種方法』罷了,說到底都是個人喜好。
惟參與kinky sex絕不能忽視程度,有人鞭一下就夠,有人鞭十下才爽;喜歡的力度和頻度亦人人有異,大前提是安全問題,傷害到身體甚至危害到性命便過火了,及,若離開了個scene(場景)仍有這種心理,連日常生活都抽離不到的話,就是精神失控了!
鞭打、綑綁等行為是一種表現方式,背後有更深層意思,可以不涉及sex,可能是為獲取權力,日常生活拿不到,藉參kinky
sex做皇帝,發洩一番,或日常生活都是皇帝,但未夠滿足,想從kinky sex獲取更激烈的權力感覺。又或,皇帝都想一嘗做奴才的滋味也說不定。
也有可能為獲取可憐感覺,可憐的『好處』就是得到關注,有人緊人;好像玩過山車一樣,生理和心理都可憐完一輪,之後而來的性感受會更強。